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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google搜尋) |
今天是抗議勞基法修改惡法遊行日,大家可能會疑惑,好好地講物理治療怎麼突然扯到政治了呢?身為醫療體系的一份子,台灣的醫療就是牢牢地被政治所掌控(健保),所以醫療政策是隨著政治層面有高度相關;另一方面,也要從物理治療的早期療育理論,來看看勞基法修法後對家庭育兒有什麼影響。
講到勞基法,大部分想到的不外乎是加班時數、加班費、休假,勞基法修法影響家庭育兒,大家應該都會覺得匪夷所思:跟父母如何育兒有什麼關係?
稍微研究一下幼兒教育的發展,可以發現不論是古今還是中外,都很強調家庭對於小孩子的影響,比如說成語「相夫教子」,或是「養不教,父之過」,都強調父母除了生養小孩外,對於孩子的陪伴與教育也是一項重責大任。
西方對於兒童早期發展也有一套論述,心理學家布朗斐布納列(Bronfenbrenner)提出生物生態理論(Bioecological
Theory)。大意是說影響兒童發展的環境從最內圈的家庭、學校,隨著時間演進,同心圓往外擴展到社會文化、價值觀。換句話說,在成長過程中,家庭的功能就是小孩第一次認識到這世界,如果父母給予的愛讓孩子感到溫馨,孩子就會認定這世界是充滿愛與溫情;反之缺少父母陪伴關愛,孩子有可能會對這世界充滿恐懼與猜疑。雖然這些印象有可能在日後的學校教育、同儕互動、社會價值觀的影響下有所改變,但是父母在孩子的成長中是否有所正向參與,對孩子的發展有絕對的影響力。
在父母的陪伴對孩子的發展很重要的前提下,如果今天勞基法修惡法通過,有可能天天的行程是早上6點半起床盥洗,7點出門,準備8點的上班,上班因為老闆想要一人當兩人用,所以要加班到晚上8點打卡下班,通勤加上晚餐的解決以及洗澡已經晚上10點,扣除之後睡覺的7~8小時,還有多少時間陪自己的家人以及孩子呢?
如果連陪伴時間都不夠了,我們又要如何有深度、有情感的跟小孩子一起探索這世界呢?
當我們發現每天辛苦的認真上班,為他人奉獻專業與時間,卻發現是犧牲掉自己跟至親至愛的陪伴,我們認真工作還有意義嗎?
在社會法令無法保護勞工的情況下,上一世代所謂的「愛拚才會贏」、「鞠躬盡瘁,死而後已」,這些「正向」工作態度往往在解構原有的家庭功能,並且把人的價值壓到最低:生活是為了工作,而不是工作為了生活。
有人會問說,那隔代教養不好嗎?事實上,在臨床上追朔發展遲緩小孩的生活史,有一部分比例就是隔代教養。我沒有對長輩的教養方式有批評的意思,但現實中,這些學齡前的小朋友在發展中最需要大量活動來刺激各種能力的進步,長輩可能受限於生理因素無法陪小孩參與這麼大量的活動,只能帶小孩做一些低活動量、靜態的互動,這樣的教養方式,勢必會導致有一些能力發展遲緩。
所以勞基法修惡法通過,會不會對家庭、社會產生負面衝擊?一定會,這些惡果不會馬上顯現,而是在3年、5年、10年,這社會因為家庭的解構、勞工過勞產生衝擊,只是我們要等到那時候才來後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