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周陸續接到骨科術後的病人,受傷的原因很多,有職災、有騎車犁田、有被喬骨竟然骨折,還有派系械鬥被砍傷的.....這些病人在來復健科之前,骨科的醫師就已經把該接上的骨頭接回去,該固定的擺位也固定好,術後的影像學追蹤也都顯示恢復良好。
來復健科以前,這些個案都有一個共同問題:關節活動到某個角度,就過不去了。骨科回診詢問醫師,給的回應大致是說,回去努力伸展,多活動就可以了。但是過了幾周,角度依然上不去,最後才來復健科。
這些個案都有一個疑問:究竟骨科手術後,醫生說片子拍起來很棒,恢復良好,那麼還要接受復健嗎?
答案是:要的。而且能越早就越好。
在醫學的專業分工上,骨科的任務是使用手術和非手術的方法來治療肌肉骨骼創傷,像是脊柱損傷、運動傷害、感染、腫瘤和先天性疾病。
以骨折來說,骨外科醫師幫忙把斷掉的骨頭接回去,用石膏或是內固定鋼材把骨頭固定後,只要後續骨頭的生長沒有歪掉,沒有空隙產生,基本上就是所謂的恢復良好,骨科醫師要處理的事情就結束了。至於關節的活動狀況,肌肉是否緊繃,肢體是否能夠應付日常生活的功能,就不在骨科醫師的主要處理範圍內。
那麼有一個問題,既然手術成功,把患處都處理好了,為什麼還會需要後續的復健呢?
我們都知道,如果跌倒受到皮肉傷,經過抹藥殺菌處理後,過幾天傷口處會有一些黃黃黏黏的分泌物。再久一點,傷口開始結痂,這時候去拉扯活動傷口周邊的皮膚,會覺得傷口有明顯的緊繃感;如果傷口在關節附近(像是膝蓋),有時活動角度太大,還會把結痂弄掉,傷口重新癒合。
把皮肉傷復原的過程放到身體內的組織,也是類似的。不管是什麼手術,對身體的組織來說,就是一種傷口。傷口復原過程中,會有組織液或血液滲出,這些滲出液與其他組織相碰,就容易黏在一起,就會形成薄厚不等,方向不一致的疤痕組織。
在肌肉、韌帶,甚至是關節的疤痕組織,在我們做動作時,就會產生緊繃的感覺,若是力氣過強、角度太大,撕裂到這些疤痕組織,就會產生明顯的酸痛感;疤痕組織也會產生另一種狀況,當我們要做到某種程度的目標動作時,因為疤痕組織的限制,會讓身體不自覺的做出代償動作,活化啟動不該活動的肌肉或關節,造成過度使用的情況。
不管是疤痕組織造成的直接限制,還是間接代償動作,在時間的作用下,就會導致附近區域的肌肉力氣不平衡,關節角度受限,動作表現品質不協調,個案開始「很有感」生活有些不方便時,通常距離開刀時間都一個月以上了。
這時候來復健科,除了使用熱敷、電療、超音波......等儀器治療來降低疼痛以外,物理治療師通常會建議個案接受「完整的」徒手治療跟運動治療,包括:一對一的問診病史,評估目前的動作功能,觸診疤痕組織的位置,利用徒手治療把疤痕組織去除,並且指導回去該做的功能性運動,重塑軟組織的方向性,建立平衡的肌肉關節動作模式。
但是在目前健保的模式下,仍然以儀器治療降低疼痛為主,要做到「完整的」徒手治療跟運動治療,往往是醫療院所的預約自費項目。所以若是接受骨科手術後,記得盡早到復健科做術後的復健。而經濟許可的狀況,也可以詢問物理治療師或醫師,除了健保提供的儀器治療外,搭配自費徒手治療與運動治療,讓整個術後療程更有品質、更有效率。